2019年海南海口市龙华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54人)
导读:2019年海南海口市龙华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54人)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4日至3月6日上班时间,过期恕不接受报名,(上班时间9:00-11:30,14:00-17:0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因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工作需要,委托海南红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红海人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遣至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由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统筹安排至龙华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54名,分配岗位如下(具体请看附件):
(二)岗位职责
专职人民调解员职责:
1.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依法、依理、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3.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发现违法犯罪以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苗头隐患,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
5.主动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调解统计、案例选报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
6.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和基层人民法院业务指导,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7.认真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资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 2500 元/人/月(含基本工资、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4-10 月份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发放 300元/人/月的高温补贴。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按规定不再购买“五险一金”,从其工资中扣除400元/年用于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德高望重、会做群众工作、调解工作能力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 22 岁至 35 岁,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公开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退役军人优先选聘。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未曾受过刑事处罚等不良行为。
5.应聘龙泉镇、遵谭镇、龙桥镇、新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下属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实际居住在当地。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 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公示、体检、签约六个环节。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信息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免费,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一人一岗位报名(岗位按主城区、龙桥镇、龙泉镇、遵谭镇、新坡镇各为一岗位,录用后由区司法局统筹分配至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前往报名地点或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将下述材料扫描或电子版发送至:hhzpb@sina.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龙华区司法局+姓名”
注意:每封邮件必须将全部资料打包发送,不可分多封邮件分开发送。资料不全、扫描件模糊不清、邮件发送方式及格式不正确、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以资格审查,且不另做通知。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文华路13号兴力国际大厦21室
(3)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至3月6日上班时间,过期恕不接受报名。(上班时间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