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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县乡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38名公告

2019-04-11 17:40  |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八、体(技)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不具备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我县各级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考察结论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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