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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宁波慈溪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39名公告

2019-04-12 11:59  |  慈溪人才网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十一、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慈溪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十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森林警察职位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对报考森林警察职位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四、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各招录机关单位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公示7天。其中面向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考录的职位,同时在拟录用人员所在镇(街道)和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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