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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144名)

2019-04-22 17:12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三)资格初审

  考生应在填报职位前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如有则附)扫描成电子文档(JPG格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取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会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到报名人员手机号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可在2019年5月7日(周二)上午10:00至2019年5月10日(周五)下午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笔试科目为1科:《综合素质测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笔试科目为2科:《综合素质测试》和《法律知识测试》。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在2019年5月11日(周六)

  上午8:30-10:00:《综合素质测试》。

  上午10:30-12:00:《法律知识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另行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考生法律知识测试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各招录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仅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部分字段和成绩)。所有报考人员均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

  面试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职位招录人数的一定比例(市中院职位1:2.5,其他法院职位1:3)确定职位面试人选,某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面试人选上限的,则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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