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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19-04-22 17:23  |  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辽宁抚顺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现已公布,为方便大家查看具体通知,华图在线小编特将辽宁抚顺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分享如下,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根据《2018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医院及地址

  体检时间: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 早7:00

  体检医院:抚顺市第三医院体检中心

  (抚顺市东洲区东洲大街绥阳路28号)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体检费用480元(其中,报考巡特警职位的体检费用500元),费用自理。

  2.相关证件。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不得填写姓名)、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3.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4.时间要求。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5.纪律要求。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体检人员在医院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身份,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咨询电话: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024-52650359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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