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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营口市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2019-04-26 16:21  |  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2018年辽宁省营口市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现已发布,为方便大家查看,华图在线小编特将2018年辽宁省营口市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分享如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省委组织部《2018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营口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定于2019年4月27日进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营口市中心医院(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体检时间:2019年4月27日上午(星期六)。早6:30体检人员准时到营口市中心医院,在一楼大厅导诊台集合。

  二、体检人员和费用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18年度营口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体检费用:男性340.00元、女性363.00元,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提前准备好零钱装入信封内,并标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四、 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服从医务人员安排,在引导员引领下有序体检。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其他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3、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公安考生《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其他事宜请体检人员察看附件:公务员体检须知.doc。

  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不得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请各位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望周知。

  附件:1、2018年度营口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公务员录用体检须知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 0417-2669757

  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417-3611142

  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17-6670131

  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17-2878100

  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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