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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万宁市考录公务员(参公)入围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9-05-28 16:36  |  万宁市党建网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2019年海南省万宁市考录公务员(参公)入围面试资格复审通知现已发布,这是很多海南省万宁市考生都在关注的,为此,华图在线小编就将2019年海南省万宁市考录公务员(参公)入围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分享给大家,请大家及时关注。

  2019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南海先锋网发布。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招考名额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范围内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的内容、提供材料要求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及其他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出来的学籍信息版本需带有二维码标识)。

  2.户籍证明。海南省户籍提供户口本,海南省生源提供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3.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4.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5.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录公告》、《招录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6.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协议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考单位留存。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5月29日--6月4日(周末不审查),地点:中共万宁市委组织部(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路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七楼702),联系电话:0898-62236933,联系人:黄晓玲。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及报名信息表;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中共万宁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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