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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事业单位招86人

2019-05-29 11:53  |  河北人事考试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2019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事业单位招86人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优抚医院:厅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122号,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老年养护、假肢辅具于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主要职责:承担着全省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和军烈属的免费收治、供养任务;为全省伤残军人装配假肢及助行器;为全省在乡优抚对象下乡巡诊、查体和送医送药任务;为全省伤残军人、公务员、警察进行残情体检工作。同时,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河北省荣军医院:厅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地点:保定市南市区莲池南大街2396号。主要职责:负责全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的免费接收治疗及康复任务;全省非住院荣军精神病患者的免费院外康复及治疗指导;开展对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疾病流行学调查;承担全省伤残军人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工作。

  河北省复员军人医院:厅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地点: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主要职责:负责免费为全省七级以下革命残疾军人和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提供治疗、护理和康复;承担对全省在乡复员军人进行巡回医疗及疾病普查工作。同时,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河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厅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单位。地点: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主要职责是:负责为全省四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提供免费的住院治疗、护理、康复、休养任务;免费为在乡伤口复发或患严重慢性病的四级以上残疾军人提供短期来院治疗、护理和康复。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华北军区烈士陵园管理处:厅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43号。主要职责是:纪念先烈,教育人民;陵园保养、维护、修缮;烈士文物和资料收集、整理发掘;陈列布展和日常维护保养;烈士、老红军骨灰存放管理相关来园接待;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晋冀鲁豫烈士陵园管理处: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单位,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60号。主要职能为:烈士纪念建筑物建筑维护与环境美化;烈士骨灰保存;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革命史料搜集编写;烈士文物档案建立与文物保管;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组织。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厅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75号。主要职责: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服务,为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干部提供服务。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庄路57号。主要职责:负责全省军退职工交接安置后的服务管理工作,维护军退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军退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负责为全省从事军退职工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为安置到本所的军休干部搞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开展好适合军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军转干部培训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号,主要职能是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3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人员8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5月(含5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tyjrsw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 《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4.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场)在面试地点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http://tyjrswt.hebei.gov.cn/)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906935、0311-66906931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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