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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省延边州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2019-07-04 10:04  |  延边人才工作网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根据《吉林省2019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9年延边州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9年7月12日6:30(具体分组见附件)。

  报到地点:延吉市金达莱广场西侧延吉国际会展·艺术中心正门前集合。

  二、体检要求

  (一)考生请及时联系招考部门(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领取《公务员体检通知书》。

  (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公务员体检通知书、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及体检费用620元(报考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费用为660元),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姓名和身份,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纪守章,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生体检前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采血、B超等检查须空腹进行,受检前禁食水8—12小时。

  (五)月经期女性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时请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视力有远视、近视等问题的考生需携带矫正视力眼镜或佩戴隐形眼镜备查矫正视力。

  (七)体检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家长及其他人员不得随同前往。

  (八)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电话通知考生(合格不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医院结论为准。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2019年延边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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