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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海省海北州考录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通知

2019-07-10 10:40  |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2019年青海省海北州考录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资格复审通知现已发布,这是很多考生都在关注的,为此,华图在线特将具体通知内容整理如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位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现将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中报考海北州职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范围为报考海北州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包含法检两院职位)。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9日至17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报考海北州州直职位的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地址: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海北州西海镇海晏路15号)。联系电话:0970-8645669。

  报考门源县职位的考生到门源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地址:门源县浩门镇锦绣大道县委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970-8615219。

  (注:报考法院、检察院的考生请到省法院、检察院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中考生须提供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提供公安机关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带有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审前一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如:退役证等)及《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一式两份,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以上所需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可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

  4.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等”职位的“四类”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中共海北州委组织部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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