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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司法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公告

2019-07-31 15:59  |  河南省司法厅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根据《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司法厅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19年8月5日早上6:50在河南省司法厅院内(地址:郑州市经四路8号院,经四路与纬二路交叉口南150米路西)集合。集合时按照体检集合分组进行站队等待点名验证。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等有关标准执行。请考生认真对照,提前做好准备。

  2.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须向本小组工作人员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2页(见附件2,下载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受检者签字处须在集合验证时现场签名,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逐项填齐,并贴近期2寸彩色照片,另外再带一张2寸彩色照片)。

  3.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保持电话畅通。请提前查询安排交通路线,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在体检中使用通讯工具。凡违反体检规定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在体检中,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司法厅政治部提交复检申请,司法厅政治部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体检费用自理,每人300元(体检现场交纳现金),由体检医疗机构统一收取。

  附件:

  1.河南省司法厅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2页).xls

  3.公务员招录体检须知.doc

  河南省司法厅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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