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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江门鹤山市调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事项公告

2019-08-14 17:26  |  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鹤山市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面试已结束,根据《鹤山市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就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各职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详见附件1,入围体检人员以“√”标示。

  (二)体检时间:体检工作由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19日两天,由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与入围体检人员联系确定具体体检时间。

  (三)体检集中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9号鹤山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健康管理中心,集中报到时间为当天早上8:00。

  (四)体检注意事项:体检须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体检费用: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体检费用统一由选调单位负责。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体检当天进行,体检完成后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1.鹤山市选调公务员报名表;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4.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从业经历证明等。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作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由选调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如果因为考生方面的因素造成逾期的,视作考生自动弃权。考察不通过的,取消选调资格。

  咨询联系电话:0750-8830030

  附件1:鹤山市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情况表

  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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