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衡阳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公告(34名)

2019衡阳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公告(34名)

2019-09-11 10:43  |  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衡阳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人才34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19日(其中现场报名为工作时间段,网上报名截止到9月19日24时);考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此次衡阳医疗招聘信息,由华图在线整理发布,更多最新湖南医疗招聘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
  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吸纳优秀人才,提升我县卫健系统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高校引进医药卫生专业急需紧缺型人才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引进待遇

  引进对象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时,由县财政按实际缴纳契税50%的标准奖补,同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衡阳县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时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按实际购房面积补贴,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144平方米):获博士学位的补1000元/平方米、获硕士学位的补600元/平方米、获全日制一本学士学位的补400元/平方米。该套住房在取得不动产产权证2年内不得交易。

  三、引进条件及岗位计划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在编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有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4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8名、县中医医院11名、县妇幼保健院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2019年衡阳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直接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人事招考网、湖南省卫生计生人才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蒸水党建、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衡阳县卫生健康信息网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省外应聘者可将报名资料通过扫描打包上传至下列邮箱进行报名:33999122@qq.com;137203175@qq.com)。

  1.现场报名地点:县卫健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4-6834049;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19日(其中现场报名为工作时间段,网上报名截止到9月19日24时);

  3.报名注意事项:①应聘者根据本人意愿和报名条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报名时如实填写《衡阳县事业单位2019年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③提供毕业证书(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二代有效身份证、专业业绩(个人履历)等材料原件及相关证件复印件;④提交白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⑤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后果的由应聘对象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初审,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等单位共同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根据资审结果,对资审合格对象分岗位和专业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考试。

  1.方式:根据报考岗位设置实践操作内容,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时间:2019年9月21日。

  3.地点:衡阳县第三中学培元楼。

  (五)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人才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如果同一岗位考试成绩都未达合格分数线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从其他单位专业要求相同岗位中已达合格分数线而未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中等额调剂体检对象,调剂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县人才办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可按照引进人才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引进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衡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登记表》,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办理编制、工资和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

  本次引进人员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期限5年、引进所有岗位均为初级岗位。对不愿到所引进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6817578

  中共衡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0734-6827068

  衡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4-6823238

  中共衡阳县纪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 0734-6834049

  本公告由中共衡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中共衡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2019年衡阳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引进计划与条件表

标签: 湖南    医疗    衡阳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