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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京公安局第七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431名)

2019-09-30 16:29  |  南京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4、成绩查询: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文职辅警考试总成绩=上机笔试成绩×20%+专业能力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勤务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特殊岗位人才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果专业能力考试、体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各环节,应聘人员成绩均出现低于60分情况,则该岗位招聘人数自行缩减。

  五、政审

  由各用工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3、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4、体检所有项目均需完成,不配合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各用工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1、通过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规章制度学习告知书》等。

  3、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

  九、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入职后以辅警工作服务年限为基础进行层级晋升,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具体工资待遇详见各职位计划。

  十、咨询电话

  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一、注意事项

  1、南京辅警信息发布的官方渠道:微信公众号“南京警方”和“南京公安”;南京市公安局网站gaj.nanjing.gov.cn页面右下角【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专栏】。南京辅警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任何邮箱报名或公司报名均非正规报名渠道。其他渠道信息,请仔细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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