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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农村党支部书记招录20人公告

2019-11-08 10:42  |  汤原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汤原县计划面向社会招录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笔试、面试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录计划

  全县计划招录20人作为村党支部书记预备人选(男性15名,女性5名),统筹安排使用。

  三、招录对象基本条件及范围

  招录对象为汤原县本地户籍,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具体范围: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企业职工;

  3、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

  4、自主创业大学生;

  5、退役士兵;

  6、灵活就业人员。

  四、政策待遇

  录用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村党支部书记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落乡镇事业编制,服务期5年。

  2、村党支部书记工资、补贴与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相同,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五、招录办法

  经信息发布、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招录。

  1、信息发布:县委组织部通过新闻和网络媒体发布招录信息。公告时间:2019年11月8日-11月18日(7个工作日)。

  2、组织报名: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认证表。

  ②《汤原县村党支部书记招录报名表》1份。

  ③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7日(7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汤原县政务服务中心5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4-7387003

  3、笔试。招录岗位的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经县委组织部、人社部门批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内容包括:《党章》等党内法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乡村振兴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知识及综合能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学历完全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再完全一致的,重新面试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汤原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

  6、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拟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出具考察报告。

  7、公示。由县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由县委组织部受理考生的举报问题。对查实不适合作为招录人选的,取消招录资格。

  8、培训上岗。由县委组织部对招录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安排招录人员与各乡镇对接,招录人员上岗。

  9、录用落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转正落编手续。

  10、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解释。

  附件:汤原县村党支部书记招录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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