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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7名公告

2019-12-06 12:02  |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地点等在喀什政府信息网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公布。资格审查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不符合岗位条件、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填写资格审查表(登陆网站下载打印),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认定报告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需提供授予烈士人员的文件和派出所提供的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证件或证明;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喀什地区“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喀什地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喀什地区“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及以上组织部基层办相关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并由驻村第一书记签字;

  6.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喀什地区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选派到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7.在喀什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制工作人员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临时聘用人员身份及考核结果证明;

  8.驻喀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需提供援疆干部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0.喀什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需提供相关人喀什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所选加分项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入围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产生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资格审查表、相关证件复印件、4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留存至资格审查处,并缴纳面试费40元。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时间安排表。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需加试专业测试的详见岗位表。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试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4、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分;总成绩相同,查询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面试通知单、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

  6.加试。

  部分岗位需进行加试(详见岗位表,加试要求同面试要求),加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加试满分为100分,加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加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试下一环节。加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加试成绩。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加试,有加试岗位的面试成绩计算方法:结构化面试成绩×35%+加试成绩×15%。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形式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生需于体检结束当天将毕业证原件、考察政审表、个人档案统一送交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参加考察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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