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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红河个旧市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69人公告

2019-12-17 16:04  |  河北人事考试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

1.市教育体育系统

(1)专业考核

文化课教师(不含体育教师、音乐教师)采取做各专业高考模拟题的方式进行考核。专业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教学考核环节。

体育教师、音乐教师采取专业能力实作考核方式进行。体育教师主要考核足球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音乐教师主要考核声乐、器乐(钢琴)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专业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环节,专业考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2)教学考核

文化课教师(不含体育、音乐教师)采用现场抽取课题,写教案、讲课等方式进行考核,以考查应聘者的气质、教态、普通话、课堂设计、教材的理解与把握、亲和力等方面的情况。教学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考核。文化课教师(不含体育、音乐教师)按教学考核成绩的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考核;体育、音乐教师在专业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考核。如果报名人数不够3人,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面试考核主要是考查其思想情况,心理状态,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及意愿等。

(4)总成绩计算。专业考核成绩、教学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满分各100分。文化课教师(不含体育、音乐教师)专业考核成绩以试卷评分计算;体育、音乐教师专业考核成绩以每一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教学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以每一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各项考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文化课教师(不含体育、音乐教师)考生总成绩=教学考核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

体育、音乐教师考生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

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市卫生健康系统

(1)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按招聘小组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

(2)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采取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按招聘小组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考试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校园现场招聘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上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公示。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分别由市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个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2.体检。体检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市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时间、考察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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