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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新乡红旗区事业单位招聘97人公告

2019-12-31 15:47  |  红旗区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五)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时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试用期满后,由人社部门会同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结果予以公示。招聘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q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红旗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时刻关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0373-3089338

监督电话:0373-3870119

(七)本公告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红旗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2、红旗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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