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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十堰市直宣传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公告

2020-01-02 09:32  |  十堰人社局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十堰市直宣传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至15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直宣传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十堰市直宣传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工作经历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iyan.gov.cn/)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市直宣传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

  (二)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9∶00至1月15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月13日9∶00至1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点现场凭有效证明材料退费。通过缴费的“免考务费”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现场退报名考务费。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

  5、待网上报名和部分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统一发布笔试相关公告。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4、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考试办法

  01编辑、02记者、03记者编辑、04广电工程岗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报名参加笔试的考生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根据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05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先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可以按1:5的笔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和招聘岗位实际,笔试内容为宣传思想文化类,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预计笔试结束后5天左右,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为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逐一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工勤技能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确需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对报考相应岗位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测评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测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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