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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福清市招聘新任教师52人公告

2020-03-11 13:26  |  福清市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0年福建福清市招聘新任教师52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22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教师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文件及福清市2020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相关规定,现将福清市2020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3月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福清市2020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福清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在职人员参加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本方案所列的岗位资格所有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核当天前取得。对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2020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及学科岗位

  (一)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的2020届公费师范生及福建省内高校福州生源的2020届公费师范生;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普通全日制)。

  各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附件《福清市2020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办法

  公费师范生已参加福州市教育局举办的2020届公费师范生专场双选会,采用供需见面、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该岗位不再安排报名。

  研究生采取面试考核择优聘用。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或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聘用成绩,但有笔试成绩的考生将可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第二轮补充招聘。

  四、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22日

  2.填报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具体要求如下:

  应聘人员须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参加网上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还须填报《2020年福清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将以下报名材料拍照为图片形式,于3月22日前发送至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fqsjyjrsk@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应聘学科岗位+姓名”方式命名。

  4.报名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附件1);⑵身份证;⑶毕业证及学位证(含本科阶段);⑷就业推荐表;⑸就业协议书;⑹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⑺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⑻报到证。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等允许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

  5.报名收费标准:报名收费标准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规定。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7.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个别急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未达3:1的,须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予以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二)资格审核:

  1.3月25日(含)前,对应聘人员发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初定面试人员。

  2.面试前将通知应聘人员按上述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现场资格审核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核地点和时间安排等具体事项将及时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清市人民政府子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招考招聘公告(http://fq.fuzhou.gov.cn/xjwz/zwgk/gggs/zkzpgg/)予以公布,届时不再通知每位考生。

  (三)考试

  应聘人员采取面试考核择优聘用。面试工作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福清市教育局共同组织。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编写教案和片段教学形式。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30分钟)、片段教学(12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2.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采用封闭式管理。面试室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安排监察人员对面试全程进行监督。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5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做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并当场报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及以上(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科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确定拟聘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因故放弃考核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5.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成绩排名等具体事项将及时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清市人民政府子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招考招聘公告(http://fq.fuzhou.gov.cn/xjwz/zwgk/gggs/zkzpgg/)予以公布,届时不再通知每位考生。

  (四)考核

  福清市教育局通过审档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体检

  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清市人民政府子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fq.fuzhou.gov.cn/xjwz/zwgk/gggs/zkzpgg/)”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组织拟聘人员公开自愿选择聘用学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七)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直接入编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入编后必须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⑴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⑵截止2020年7月31日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⑶体检、审档不合格的;⑷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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