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20年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公告

2020年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公告

2020-06-19 20:59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0年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至7月1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研究,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渝北区2020年度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岗位表》)。

  三、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3.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现职处级领导干部所在的部门(单位);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范围

  1.重庆市范围内(不含渝北区)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相当职务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工勤人员除外)。

  2.重庆市范围内(不含渝北区)已完成转正手续的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8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3,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对国家统招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七)特别说明

  条件要求上,如35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指应具有与报考岗位或专业相关工作经历满2年。岗位设置上,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等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诚信报考。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期间只审核照片,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选聘岗位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旦审核通过,不能进行更改)。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7月1日(星期三)下午17:00。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程序,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风险告知: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后可能存在不能按时参加考试风险,请考生在报名时慎重把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全面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其他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0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和选聘单位将在后续资格审查环节对提交资料进行核实,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20年7月3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进行笔试的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补缴。

  5.打印报名信息表。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 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指标。无法递减的,由选聘机关商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及确定选聘指标。若该岗位取消选聘,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因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选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7.打印准考证。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7月19日(星期日)上午12: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部门岗位设考);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本次公开选聘岗位采用A类和B类考试类型,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选聘岗位表》(附件1)。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以2020年6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为准,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A、B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均为《综合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A类岗位无专业科目笔试;B类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写作》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A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B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专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A类考试类型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选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考试类型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选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四舍五入)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选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选聘;其中属急需选聘的紧缺人才的,经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或“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选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首轮应进入后续环节人选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分”。

  12  共2页
400-8989-766 09:00-21:30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