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北京市考备考:如何运用“比例法”解题
2013-01-21 14:17 | 华图网校 | 责编:赵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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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法在近几年的公务员考试中有着很多的应用,相比于其他的解法,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v.huatu.com)专家指出,比例法具有思路清晰,解题简单的特点,而且在考场上紧张的气氛下很容易应用的一种方法。比例法的主要在基本应用题、溶液问题、工程问题、行程问题中有着广泛的应用,比例法的核心在于找到题目中的对应比例关系,进而利用比例的基本性质解题的过程。
比和比例的性质:
性质1:若a: b=c:d,则(a + c):(b + d)= a:b=c:d;
性质2:若a: b=c:d,则(a - c):(b - d)= a:b=c:d;
性质3:若a: b=c:d,则(a +xc):(b +xd)=a:b=c:d;(x为常数)
性质4:若a: b=c:d,则a×d = b×c;(即外项积等于内项积)
1、某公司招聘甲、乙两种职位的人员共90人,甲、乙两种职位人员每月的工资分别为1500元和2500元,若甲职位的工资总支出是乙职位的40%,则乙职位的招聘人数比甲职位多( )
A、24人 B、20人
C、18人 D、15人
解:甲总工资:乙总工资=40:100=2:5,设甲职位有x人,乙职位有y人,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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