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务员面试社会热点:凭停车证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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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0日,北京市交通委运送局泊车设备办理处处长潘波做客首都之窗时表明,年末前,城六区将再增9175个居住区泊车位,一起五棵松、石景山八大处等五大公共泊车设备项目将连续开工。在答复网友发问时,该负责人表明,泊车设备建造到位的前提下,凭泊车证明购车将成为将来的趋势,今后买车可需求供给可以泊车的证明,以减轻泊车难疑问。他表明,在1998年到2004年北京曾采纳过这个方法,也获得了杰出的效果。
此说法一出,马上引发不少车主和业内人士的质疑。
相关评论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办理学院副教授李文钊指出,所谓“凭泊车证名购车”这一做法并不谨慎,不具啥可操作性,且可以成为一种权利寻租的手法。李文钊以为,若是仅凭泊车证明就可以购车,那么只需找个有泊车位的当地开个证明就能买车。至于今后车主还住不住在那里也无从监管,这样这个方针就会流于形式,并且可以会变成权利寻租。而若是方针严峻到“有产权车位才有资历购车”的程度,那么又等于变相进步了车位价钱,若是这样还不如直接经过拍卖车位来获取购车资历。
而关于全国多个城市的治堵方法根本靠“限(限购、限行、限号)”这一现状,李文钊表明,“限”相当于“吃退烧药”,在其时可以起到必定的减轻效果,但病况会不会重复,要害还要看有没有后续方法跟进。若是没有有用的后续治堵方法,那么可以就会形成严峻的报复性的拥堵。城市交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体系,仅凭仗单一的计划很难到达实际效果。大概更科学地研讨治堵方法,对不一样的计划进行比拟和科学论证,并寻求社会定见,而不能随意想一个计划就试一次,这样很难获得杰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