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总论不得不说的题目
2013-09-23 10:36 | 华图网校 | 责编:赵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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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完全,在法定范围内,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在法定范围之外,其民事行为能力有所欠缺,不能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年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民事行为欠缺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患痴呆症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完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原则上不能参加任何民事活动。未满十周岁的儿童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患痴呆症的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实施民事行为,只能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但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及报酬的行为有效。
三、案例分析题
本次民法考试的一个重要亮点就是案例分析题部分考察了民法总论部分的一个重要法律制度——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案例分析题考车的灵活度很高,但是这道题难度并不大,只要考生能够将宣告死亡的相关理论知识理解透彻就可以回答正确。
总体来看,涉及民法总则的考点属于重要的的理论知识,所以整体难度较小,内容常规并不分散,在备考的时候完全可以做到胸有成竹,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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