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环境保护
2013-10-24 10:26 | 华图网校 | 责编:赵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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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遏制污染的措施
1、解决我国环保立法存在的经济处罚罚款低落实差,刑事处罚量刑偏弱的问题,提高法律上设定的行政处罚上限,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2、法律部门应为受污染损害的民众及时提供司法救济,积极探索、建立环境司法保护的新机制,尝试推行环保公益诉讼。
3、建立独立负责任的环评体系,严把审批关从源头控制污染。建立事前环境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在环境管理上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建立对于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权的约束机制,对环保部门及其负责人的环评审批权进行有效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