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帮助中心 咨询电话 400-8989-766

欢迎登录华图在线

账号密码登录将于2023年10月1日0点关闭,
关闭后将统一使用手机号+验证码的形式登录。
请尽快确保手机号可用于接收验证码
立即注册

欢迎登录华图在线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资料 > 行测 > 2014年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易混知识点总结

2014年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易混知识点总结

2013-11-22 11:59  |  公务员考试网  |  责编:黄金霞 点击收藏

  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犯罪客体: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而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客体≠犯罪对象

  继承

  遗嘱继承: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继承人的范围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人,即属于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内的人。

  遗赠:也是以立遗嘱的形式,但是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即将遗产分给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外的人即为遗赠。

  期间

  诉讼时效:民法中的称谓,指的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追诉时效:刑法中的称谓,指的是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司法机关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时效

  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其效力,而须重新起诉时效期间的制度。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注:诉讼时效有具体的发生时间,发生法定事由后,只是暂停计算,即之前经过的时效人仍然有效。而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即可,且事由发生后,之前经过的时效作废,重新计算。

  犯罪的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而因为客观原因被迫停下来的状态。

  犯罪未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客观原因未得逞。

  犯罪中止:因为行为人主观上的原因,导致犯罪行为没有完成或者即使完成,但是没有发生预想的后果。

  注:犯罪中止不同于其他两种:犯罪中止是主观上不想,而其他两种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实现犯罪目的。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均是因为客观上不能,但是两者发生的阶段不同。犯罪预备发生在前期准备阶段,而犯罪未遂发生在实际的实行阶段。

  处罚:

  行政上的处罚: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通报批评、没收非法财物或违法所得。

  刑法上的处罚(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注: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罚金属于刑罚。没收非法财物或违法所得属于行政处罚,没收财产属于刑罚。

  刑罚具体适用

  累犯: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

  数罪并罚: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

  注:累犯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一定期限内犯罪的,而累犯是重复犯罪一直没有被处罚的。

添加您的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免费领取专属学习礼包

2014年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易混知识点总结

领取资料 咨询优惠

  12345  共5页

咨询优惠

添加您的

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领专属好礼
常见问题

有协议班吗?

一课时多长时间?

手机可以观看吗?

课程可以反复学习吗?

可以下载吗?

课程包含图书吗?

错过直播有回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