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考面试热点:维护网络安全必先形成法治共识
2013-11-29 14:07 | 华图网校 | 责编:赵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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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不法行为,依法设立更为具体的惩戒权并向网络延伸已是大势所趋。过度的自由带给网络的不会是无限制的繁荣,而将会从根本上瓦解网络社会存在的基础,这和现实社会的维系是同样的道理。贝卡利亚在其《犯罪与刑罚》一书中写道,“离群索居的人们被连续的战争状态弄得筋疲力尽,也无力享受那种由于朝不保夕而变得空有其名的自由,法律就是把这些人联合成社会的条件。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忧地享受剩下的那部分自由。”对于今天的互联网来说也是如此,如果人们不能提供“自由的结晶形成惩戒权”,那么必然会有某些如贝卡利亚所言的“专横的心灵”“极力想霸占别人的那份自由”,每个网民都将陷入无力自保、权利随时可能受到侵犯的危险境地。
“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在社会剧烈变动的时代,有识之士富有远见地认识到并阐述了社会契约以及法治精神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在当前这样一个网络社会急速兴起并对传统社会形成巨大冲击的时代,从理论到实践都需要不断推动网络法制建设深入人心,从而使更多人深刻认识到,只有依法管理才能带来真正的网络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