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公务员申论:县政府岂能向开发商承诺“不中标赔钱”
2013-12-10 11:39 | 华图网校 | 责编:赵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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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拍卖法》也明确指出,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因此国家对土地出让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就是希望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进行阳光操作,遏制土地交易中的不当行为,维护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紫金县政府与华南城签署秘密协议的做法显然已经涉嫌“虚假投标”。
近年来,有的地方政府在对土地、房屋、车辆、矿产资源等国有资产进行拍卖时,权利往往不甘寂寞而出现寻租现象,出现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联手哄抬价格,诱退、逼退竞拍者,托人举牌假拍,隐瞒标的等方法进行暗箱操作。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拍卖法》,不仅阻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破坏力正常的经济秩序,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当地政府与企业签订“秘密协议”暴露了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乱象丛生,当政者急功近利置国家资产和民众权益不顾,与企业私相授受,瞒天过海,此类秘密“承诺”一旦被民众知晓或媒体曝光,受伤害最深的无疑是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对此次事件上级机关有必要严查,给公众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