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考面试热点:"喜羊羊"片商何以"引火烧身"
2014国考面试热点:“喜羊羊”片商何以“引火烧身”
华图教育 雷蒙
【背景材料】
4月6日,因模仿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绑架烤羊”的情节,江苏两个孩子被小同伴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日前,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对此事做出一审判决:放火的孩子承担60%的责任;因动画片制作方应该主动严格审查不宜未成年人观看的情节和画面,并负有提示风险、警示模仿的注意义务,而涉案影像制品中仍存在暴力情节和画面,误导本案未成年人模仿其情节,故承担15%的责任。
【相关评论】
新华网友认为,法院判决貌似严谨,却也不无缺陷。“儿童模仿灰太狼烧伤同伴”固然与动画片本身的暴力情节引导有关,但更关键的问题是,任何犯罪行为都可能存在多种动因,在此次“烧人”事件中,动画误导到底影响几何,理当有专业的鉴定数据支撑,而绝不应该按当事人的一面之词或判决者的“想当然”。而从动画播出到孩子观看的过程来看,动画审查方和当事孩童的监护人同样应承担责任,不能只把板子打在制作方身上。出事儿之后仅仅追究动画公司一方的责任,难免让人有一种“喜羊羊”变成了“替罪羊”的感觉。
尽管有不少网友为《喜羊羊与灰太狼》鸣不平,但也有相当多的网友对东海县人民法院的此次判决表示赞同——文艺作品本来就会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更何况动画片的受众还是思想如同一张白纸的孩子,因此,种种充满暴力暗示并引发恶劣后果的动画作品理应受到相应处罚。
如今动画片中的暴力倾向已是令人担忧的现实,儿童因模仿动画片暴力情节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件也屡见不鲜。因此,对动画片暴力泛滥的问题,的确到了必须管一管的时候了。然而,一个时期以来,对于动画制作公司该在此类案件中承担何种责任,无论是法律还是舆论,都很少提及,更无定论。东海县人民法院判決动画制作公司承担15%的连带责任,可谓开创了先例,这样的判决结果会起到警示作用,应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