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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新消法”催生更健全消费市场

2014-03-18 08:11  |  新华网  |  责编:张继云 点击收藏

  “新消法”3月15日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1993年颁布后,20年来迎来的首次修订。“新消法”与时俱进地明确了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完善了“三包”规定,终结“霸王条款”,并加重对违法经营的惩罚。

  网购“后悔权”、举证责任倒置、买一赔三、设最低赔偿金额……20年来首次修改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谓“干货”众多。“新消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加大力度地惩戒违法违规商家,其政策导向的,是更高质量的商品和更优质的服务。而这些,都需要建立在经济高度繁荣、市场高度发达的基础上,须知,物物交换的原始时期难言产品质量和消费的心理体验,更谈不上“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新消法”的修订,恰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体现。

  站在消费者和市场监管者的角度上,“新消法”作出的调整,恰恰是对之前市场中的弊端做出的矫正。比如,摸不着的网购产品如果没法退货,或者消费者退货时总被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诿,将助长网上商家的虚假宣传和欺诈心理;买到存在质量问题的低价商品,只是进行小额补偿,则很容易助长商家的侥幸心理。相对于普通的个体消费者,大规模出售产品和服务的商家相对强势,这就需要“新消法”在多个层面上限定商家的权力,助力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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