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路长”上路,扯皮的没有
2014-04-14 08:09 | 新华网 | 责编:张继云
点击收藏
“路长”制的出现,改变了原先城市管理中存在多头管理容易扯皮的现象,将责任落实到地方党政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不仅解决了责任不清的问题,而且由于这些“路长”拥有综合动员相关资源的能力和条件,在处理矛盾尤其是一些老大难问题时,能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另一方面,以往对于脏、乱、差、噪声污染等社会常见现象,有关方面也有过联合式执法,但往往是风头一过,旧态重萌。而“路长”制由于明确了日常管理责任人,有助于建立解决矛盾的长效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利益多元化、分层化现象日益突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明显增多。面对新的形势,基于专业能力的职能部门执法固然必不可少,但社会治理的统筹性和协调性显得日益重要。而嘉兴的“路长”制,何尝不是现代治理方式创新的一种具体体现呢?
“路长”上路,这个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