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历史事故遗留照鉴企业耻辱
2014-04-14 09:48 | 新华网 | 责编:张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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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自来水公司,怎么可以不对自流沟等管道的安全负责?历史事故因其为历史就可以忽略?因为是他人的责任事故自己就可以逃了干系?自流沟埋深四五米,且处于地下水下游,阻挡了地下水的运动,就这么天长日久地浸润,自流沟还能出淤泥而不染?如果对这两起历史遗留事故有警觉,提请对方采取措施,或自己拿出解决办法,怎么会发生今天的事件?3月份传出水有异味却忙着辟谣,4月份即成事实,这样的企业怎么能令公众放心?10日下午3时发现苯超标,直到11日早7时才上报市委市政府,这又是什么性质的问题?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从这两家企业的责任缺失和道德之耻,我们发现,所谓的公众生命安全,在一些企业那里都只是欺世盗名的借口。他们总是在斤斤计较自己的利益得失,而把公众的利益放在了一边。等问题发生,再去想办法补救。然而他们可曾明白,最后的补救,不仅需要付出巨大经济代价,还会导致公信力的不可逆的缺失?
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些企业的先天不足。因而,也就急需政府部门对企业行为进行严厉监管,决不能与企业穿一条裤子,决不能对企业给民众留下隐患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否则,就只会把自己的信誉和企业捆在一起,让民众觉得你不可靠,认为你监管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