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对群蛀现象要从用人制度求解
去年8月21日,江西省萍乡市委常委、萍乡市副市长孙家群被纪委带走。萍乡一位与其熟识的官员回忆,孙家群第一次和中央巡视组谈话回来后,曾对朋友讲,“如果我被抓,萍乡官场会倒一大帮人”。
一人被抓,倒下一片,这似曾相似的情节再次提醒人们,对于反腐工作中暴露的群蛀或曰群体腐败现象必须要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寻求对策。这不仅是反腐工作不断深入所带来的重要课题,也是有效预防腐败必须搬掉的绊脚石。
一度影响很大、十分典型的群体腐败窝案是湖南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案件。该案涉及包括市长、市委宣传部长等几十名官员,还有当地政界商界过百人,两年后,该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也应声落马。这一令人震惊的案件,彻底掀开了群蛀现象的盖头。综观一些类似案件可以发现,利益均沾和法不责众是比较突出的两大特点。
腐败现象之所以会像病毒一样在多人之间传播,利益是不可或缺的纽带。伴随着利益的频繁输送、交换,每一个沾染利益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腐败泥潭。随着参与人数增多,具体个人进行腐败活动的从众感、安全感也逐步增加,每个人在接受利益的同时也输出利益,法不责众的心理日益占据上风,甚至认为这本就是一项理所当然的工作甚至生活的一部分,对于腐败犯罪的恐惧和愧疚荡然无存。
在缺乏必要监督约束的前提下,利益均沾和法不责众一旦蔓延开来,所产生的涟漪效应是十分惊人的。某地曾查处过颇具黑色幽默的“史上最肥科级单位”案件,一人被处理百余人闻风而逃,在770多名干部职工中竟有超过百人涉嫌贪污受贿、有55人被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