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申论热点:上市公司“清零”招待费 此地真无银?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国企招待费性质不能与政府“三公”经费性质直接等同,但作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国企招待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却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公开进行拒绝。目前的情况是,上市公司披露数据的压力来自于“市场”,但通过隐去“招待费”项目和增加“其他”项目的数字,国企并不会受到来自市场的压力。所以不难看出,在政治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国企通过数字调整,即可应对市场方面的压力。
缺乏政治方面的监督,或者更为准确地说,缺乏公开的压力,诸如中国铁建、中国交建在内的巨型国企,一旦因为公开招待费受到压力,就会很自然地选择退缩。这样的“鸵鸟”政策不算最聪明的行为,但短期效果却是非常显著。舆论对此,也是无可奈何。
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博弈,往往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升级。为了回避舆论聚焦点,国企选择了隐去招待费数据。对此,舆论应当回归制度层面,毕竟去年因为8.37亿的招待费,国资委纪委曾处理过66人,这样的处理显然不能成为一次运动的结果,而要作为一种“制度”被树立起来。也只有确立公开的制度,“其他”项目中的奥秘才能被真正破解。
警惕“其他费用”成招待费新马甲
去年,中国铁建爆出8.37亿元天价招待费,备受舆论关注。在公众的监督压力和八项规定的严厉实施下,2013年上市公司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在财务报表中的下降趋势明显。六成上市公司招待费下降,部分央企降幅高达四成,这样的变化似乎在向人们传递可喜信号。
不过,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在招待费出现趋势性下降的同时,管理费用明细中的“其他”科目却呈现“此消彼长”的态势。据统计,共有1425家公司披露了管理费用“其他”科目数据,合计金额741.63亿元,比2012年增长了7.8%。更诡异的是,其中844家企业“其他费用”出现上升,占比59%,与招待费下降的企业比例几乎持平。这是巧合吗?
诚然,企业年报是列举式,总有一些多而琐碎的费用无法归于具体分类,从而统一纳入“其他费用”,但通常来说,这些费用多为临时性的小额开支,不可能成为管理费用中的“大头”。然而,在现实中,“其他费用”往往扮演着喧宾夺主的角色。以中国铁建2013年报为例,公司净利103.45亿元,管理费用中的“其他”类科目就高达32.27亿元,差不多占到三分之一的利润。这样的不正常现象,难免让人怀疑,年报中秘而不宣的招待费,是否被归入到“其他费用”项下掩人耳目?
无独有偶,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预算中的“其他支出”居高不下,被质疑为藏匿不宜公开开支的“筐”。中国人民大学的一项调研显示,部分地方政府“其他支出”稳居预算第二位,仅次于公共服务支出,个别西部地区基层政府甚至占本级支出的42%。
无论是政府预算还是企业年报,之所以热衷于做大“其他费用”的盘子,都源于制度上的漏洞。一方面,根据预算法规定,年度中财政资金在科目间“流转”不需人大审批,政府可以随心所欲地编制和支配“其他开支”。另一方面,现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并没要求企业详细披露管理费用的详细情况,企业完全能够把见不得光的费用以“其他”二字模糊处理,而不用给股东和投资者一个交代。
招待费整体下降固然可喜,但“关前门”也要“堵后门”,防止“其他费用”成为招待费的新马甲。有必要完善相关规定,要求政府、央企和地方国企在公布其他费用时,必须加以详细的说明。这部分钱究竟花在哪里,要给公众一本明白账。同时,强化预算和年报的严肃性,通过审计严查科目之间的人为挪用流转。而从长远来看,进一步完善科目分类,彻底取消“其他费用”,也是值得努力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