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考时政热点:环保“查封权”生威还需制度护航
2014-04-24 08:28 | 新华网 | 责编:张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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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即便这一草案最终通过,新规赋予环保部门的这一记重拳能否如愿打出去,又是另外一个问题。此前,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曾公开“抱怨”说,环保部是世界上四大尴尬部门之一。这一自嘲并非空穴来风。环保部门隶属于地方政府,其人、财、事各项权力都把控在政府手中。环保局的职责是保护环境,势必要向污染企业亮剑,但环保局局长又必须向地方长官负责,污染企业中可能不乏当地千辛万苦才请来的“招商引资”成果。当前“唯GDP论”仍有广阔市场,当地方领导追求政绩时,环保局局长就处在两难境地,不查吧,这是自己的责任;查吧,头上的“乌纱帽”又可能保不住。有人感叹“当官不易”,当环保局局长估计又是之中的“最不易者”。
因此,环保部门有了查封权还不够,要用好查封权也不单是修改环保法就可以保证的。一方面,曾有学者建议环保部门实施垂直管理,将人员任免、运营经费等相关事项统归环保部来管理。这一做法,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环保部门“依附”于地方政府的现状,才有可能从源头上解决环保执法与地方经济利益发生冲突的局面。另一方面,将环保绩效审计纳入官员升迁考核已是各界共识,只有地方官不再一味盯着经济数字,才有可能腾出手来治理环境。但这一问题尚在探索之中,具体的考核标准、办法都暂未明确。
总而言之,环保法修订草案强化了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是一件好事,但要真正让环保部门的“腰杆子”硬起来,有了执法权这个硬拳头还不够,还要从行政体系、官员考核标准等深层次上形成联动改革,环境执法才能“拳拳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