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抓辫子”执法难换来稳定局面
2014-04-24 10:14 | 新华网 | 责编:张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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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河南访民到黄河迎宾馆“告状”,面对的不仅是一些地方政府派出的一支截访大军,还可能是一张警方开具的《拘留决定书》。近日,开封市民江帆欲到中央巡视组河南驻地反映问题时,被开封警方半路截回。尽管河南省职工医院建议血压过高、患有乳腺癌的江帆留院治疗,但警方还是用一份4年前的《处罚决定书》将其拘留9日。
我们丝毫不怀疑,开封警方手中那张《拘留决定书》的货真价实,却也不禁暗暗“佩服”,为了防范和控制一个不听话的“上访专业户”,有关部门的思虑之远、考量之周。此举既堂而皇之地限制了访民的人身自由,又达到了在非常时期为中央巡视组“清场”、消除不和谐杂音的目的,着实是一箭双雕之策。
不过,这种非常做法也难免受到公众的非议。事发之后,就有律师毫不客气地讥讽道,这是典型的“抓辫子”执法。何谓“抓辫子”,就是执法机关把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作为把柄,一旦需要便拿出来“兑现”,防患于未然。既然“辫子”被公安机关“暗暗”抓着,当事人就如同头顶上悬着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担心随时可能掉下来,故而惶惶不可终日,更加老实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