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官员退出制还须精细化
2014-04-28 08:04 | 新华网 | 责编:张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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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公务员法早有明确规定,领导成员离职3年内,其他人离职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但撇开这个3年期限合不合理不谈,这一白纸黑字的规定在愈演愈烈的“对口下海”现象面前,早已不攻自破。看得见的违规行为,为何没人来管?在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的同时,还应严格倒查官员下海后的违规行为。
近年来,不少官员感叹“为官不易”,这或许是一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娇嗔,但也引起了我们对于官员退出机制的思考。随着权力一步一步被关进制度的笼子,官员在体制内将权力变现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对口下海或许又成为贪腐官员的新“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