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面试热点聚焦:生母鞭打少年致身亡
2014-05-04 11:33 | 华图网校 | 责编:HouXQ
点击收藏
造成少年损失生命,以下个体或者群体,或直接或间接,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第一、其母亲不恰当的教育方式。中国传统教育观念里,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认为对子女严格要求,甚至打骂,都是“老子”教管孩子理所应当的方式。在这个观念的引导下,打骂孩子认为是正常“教育”孩子的方式,这点应该值得我们好好反思。孩子犯了错,适当的处罚是可以的,但体罚应被制止。犯错是应该给予处罚,但处罚不等于体罚,更不是暴打。
第二、如果邻居及时出面制止,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孩子母亲平时不怎么和邻居接触,加上平时大家都忙于工作,基本没有什么交流,邻里之间都不认识。但有更多的邻居是听到妈妈打孩子的,但很多人认为:“她是孩子亲妈,当时听到她在教育孩子,觉得很正常,哪里会想到她那么狠心。”在80多位受访者中,有一些居民承认,他们在事发时曾听到汪薇打孩子。其中大部分人表示,他们没想到事情会如此严重,“如果早知小孩会出事,应该会去阻止,但当时估计也不会想到报警。”
此件事情不仅是一个年轻生命的陨落,更揭示了中国家庭教育不合适的暴力方式。生命没有了,孩子的母亲无论出于有意还是无意,都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作为市民不管是自身遭受家暴,或遇到有人遭受家暴,都应当及时报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