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不给宗教极端思想任何市场
2014-05-07 09:22 | 新华网 | 责编:张继云
点击收藏
真正的宗教信仰,推崇的是劝善戒恶、仁慈宽恕、和谐共融、行德显爱。纯正的宗教文化,追求的也是人人和睦、天下一家、世界大同。利用宗教信仰从事和掩饰民族分裂主义,进行反社会、反人类的恐怖行为,是对宗教信仰及其核心价值的背叛和亵渎,也是对宗教基本道德观念和社会伦理的伤害和摧残。
在世界各种宗教寻求“全球伦理”及和平共在的底线原则时,被普遍看好的是和谐、谦让的中国“中庸之道”,而中国伊斯兰教学者也开展了对当代世界伊斯兰教“中间主义”的关注和研究。在前不久的新疆考察中,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寄语广大宗教界人士,要“旗帜鲜明反对宗教极端思想,通过科学解经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理解宗教教义”,这是宗教界应尽的职责。宗教倡导的社会关系应是和谐、和睦,宗教推崇的文化应是和合、宽容,宗教追求的目的是让人更加高尚圣洁,这些应当成为广大信教群众的共识和基本秉持。
为了有效抵制、清除宗教极端思想,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让全社会善待宗教;同时我们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宗教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我们要鼓励宗教界人士努力挖掘和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积极弘扬宗教教义中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与社会道德要求贴近的积极内容。让宗教社团和宗教信众在建设中国和谐社会、促进世界和谐中做出有效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