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知识点:第七章债权
2014-06-25 20:52 | 华图网校 | 责编:Hou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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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必要的债务。
赔偿管理人的损失。
七、合同的特征、合同的订立及形式
(一)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以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 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1.要约。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方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须具备以下条件:
(1)要约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3)要约须具备合同的各项必要因素。
要约的效力:
(1)对要约人的约束力,要约一旦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约束,不得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扩张。
(2)对相对人的约束力。相对人于要约发生效力时,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2.承诺
承诺是指受领要约的相对人欲使合同成立而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