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政法干警考试法理学:第四章 法律的作用
2014政法干警考试法理学:第四章 法律的作用
本章节对法律的作用进行全面解析和认识,从它的规范作用、社会作用、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等多个角度进行了一一阐述,最后运用“两点论”的方法,正视了法律作用的局限性。
第一节法律作用的含义
一、法律作用的含义
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
法律的作用的实质可以从两方面来认识1)法律的作用是国家权力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2)法律的作用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或者说,法律的作用是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自身力量的体现。
二、法律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社会作用是指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它是经过法律的规范作用而产生的。两者的区别在于1)两者的考察基点不同。(2)两者的作用对象不同。(3)两者的存在方式不同。(4)两者所处的层面不同。(5)两者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
第二节法律的规范作用
根据法律的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即不同的行为,规范作用可以大体上被概括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五种作用。
一、法律的指引作用
指引作用是指法(主要是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法律的指引是一种规范指引,它不同于个别指引。
法律的指引的种类按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以下几种。
1.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这是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所进行的分类。
2.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
这是根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所进行的分类。
3.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
这是根据法律的构成要素所作的分类。
二、法律的评价作用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任何社会规范(如道德、政治纪律)都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的作用。
法律的评价可分为两大类,即专门的评价和一般的评价。前者是指经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他人的行为所作的评价。其特点是代表国家,具有国家强制力,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又称效力性评价。后者是指普通主体以舆论的形式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其特点是没有国家强制力和约束力,是人们自发的行为,因此又称为舆论性评价。
三、法律的预测作用
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
四、法律的教育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五、法律的强制作用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这种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