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模拟预测真题(五)答案解析
2014-07-31 10:33 | 华图网校 | 责编:Hou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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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B[解析]《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受害人无需就侵权人的过错举证,侵权人想要免责,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这正是过错推定原则的含义。A项“特殊”,并不在于归责原则上,而在于承担责任的主体“特殊”,《民法通则》将该类侵权行为特别规定,仅仅是意在表明:国家机关必须对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承担责任。C、D两项皆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致损人是否存在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50.C [解析]甲的行为,构成侵权和不当得利的竞合,故乙可向甲主张侵权责任或不当得利责任。房屋冲倒之前,钢筋已经成为房屋的一部分,返还原物已不可能;房屋冲倒后,钢筋又成为独立物,返还原物成为可能。因此,房屋被冲倒前,乙不可向甲主张返还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