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考时政热点:A股为何频现上市公司“控制权之争”
2014-11-17 17:40 | 半月谈 | 责编: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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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保护缺位成隐忧
从理论上来说,上市公司控制权之争中,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增选董事、增持股份等控制与反控制措施,本质上属于公司自治范畴,应由公司股东、董事会依法自行判断处置、在法律和制度框架下协商解决。
但在现实中,公司控制权之争具有高度外部性,双方争执不下,易使公司治理陷入僵局甚至困境,而经营混乱将最终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
据了解,东方银星控制权之争当事方豫商集团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将于11月18日举行。在东方银星明确表态拒绝配合的情况下,业内预计极有可能形成由豫商集团主导的单方面审议结果,从而导致“双头董事会”的治理僵局。
对此,胡汝银等多位专家建言,管理层应尽快弥补相关监管的制度缺漏,引导上市公司控制权之争进入规范化的道路。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市公司的“明争暗斗”之中,股东权益未获尊重的状况时有发生。而在信息不对称、利益不透明的背景下,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缺位状况令人担忧。
财经评论员曹中铭表示,股东合法权益既包括权利也包括利益,应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为其依法行使合法权利提供保障。
曹中铭建议出台《股东权益保护法》,或打造“中国版”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有了法律的保驾护航,股东权利受到尊重才不会是一句空话。”曹中铭说。(记者 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