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考常识判断考点预测之“依法治国”篇
2014-11-28 17:48 | 华图网校 | 责编:赵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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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时政热点:今年3月15日,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经过大修的新“消法”增加了很多新内容,这些修改,进一步体现了平等善待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原则,在权益保护上更加鲜明地向消费者适度倾斜。
知识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
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 新法保护消费者的知悉真实情况权、自主选择权、人身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获得知识权、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监督批评权、受尊重权 |
对消费者的倾斜 | 1、法律将对网购欺诈说“不”。2、消费者个人信息,经营者不得擅自泄露。 3、商品“三包”,七日不再是硬约束。4、缺陷商品,消费者或将不再“举证难”。 |
争议的解决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时政热点:2014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草案拟对集资诈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知识链接:量刑情节、刑罚罪名以及死刑是近年刑法修正案修改 的重点,考生需要这些知识点有一些基础性的了解
刑法修正案 1997年新《刑法》生效后,我国已对其进行了九次修正。刑法修正案作为对刑法条文的具体修正,与现行刑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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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2011) | |
重点修改内容 |
醉驾入罪: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减少死刑:中国的死刑罪名从原来的68个减至55个。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老人免死: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刑法修正案(九)(2014) | |
重点修改内容 |
新添罪名:拟设置“收受礼金罪”, 指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无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都可以认定为此罪。 减少死刑:拟取消9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猥亵定罪:扩大猥亵罪定义,对象不再限定为女性。将妇女改为“他人”,意味着男性也将被认可为猥亵罪的对象,可以适用此条款进行保护。此外,条文还在第二款中追加了“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扩大了受案范围。 |
死刑相关的历史常识 | |
奴隶制五刑 |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yì)、膑、宫、大辟五种刑法。 奴隶制五刑作为中国奴隶时代具有代表性的刑法,始于夏,发达于商、周。影响及至三国两晋南北朝,延续了数千年之久。 |
封建制五刑 | 隋《开皇律》中首次确立的,包括笞、杖、徒、流、死五种基本的法定刑罚。 |
时政热点: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
知识链接:依法治国作为一个法律上的关键词,也是一个极易出现的命题点,例如: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含义, 还有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的作用都是考生应当关注的重要内容。
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
一个核心 一个保证 |
1、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
两个作用 |
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注意:法律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五个方面:1、指引作用。这是指法律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这是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3、预测作用。这是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行为的作用。4、强制作用。这是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5、教育作用。这是对一般人的行为的作用,包括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 法的社会作用大致包括两个方面:1.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2.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
三个维护 | 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
五个体系 |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
五个坚持 |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