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务员时政热点:“这半年我没喝公家的酒”
2015年公务员时政热点:“这半年我没喝公家的酒”
“这半年,我没喝过公家的酒。这样挺好,对身体有好处。而且,为喝酒吃个警告什么的,真犯不着!”近日浙江省嘉兴市政府某部门副主任和记者闲聊时说。
这位干部说,八项规定出台后,浙江在治理酒局方面要求十分严格,加上浙江本身酒风不盛,效果比较明显。
2013年以来,记者到各地采访时发现,地方政府接待就餐基本在单位食堂,喝酒的很少。一些稍大一点的商贸活动,负责人会倒上一点点,略表心意。
2013年9月,浙江省发出通知整治“牌局”“酒局”,规定“公务接待一律不准安排宴请和夜宵;工作用餐一律不准上酒;同城一律不得安排公务用餐;下基层工作时一律不准接受宴请和夜宵;工作日中餐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饮酒”。
浙江省委主要领导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说,“禁酒从省委做起!”除非外事接待等关乎礼仪的活动,其他场合一律不能喝酒。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随后,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对酒店饭馆、农家乐等进行多次暗访,发现仍有少数单位和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变着法子组织和参与“酒局”。据浙江省纪委通报,有的在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大吃大喝;有的以干部调整、岗位变动等名义用公款聚餐;有的用会议费、印刷费、办公用品等发票冲抵公务接待费用等等。
2014年6月份,媒体曝出浙江某县委书记在单位食堂请下属吃饭喝酒,席间因为敬酒问题还发生了打架事件。事后,浙江省委严肃处理了这起案件,并紧急下发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甚至连私人自费喝酒都作出详细规定,以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
据浙江省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不得组织由本人支付费用,有同事、下属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的聚众酗酒”,参加其他私人聚会(休闲娱乐活动)和自费餐叙也应注意形象,“不能失态,不劝酒、不醉酒、不酗酒,更不得酒后驾车,酒后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