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储户存款频丢失银行脱不了干系
银行亦须承担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工商银行以及农业银行在目前出具的存单均对银行对存款的保管责任有明文规定,但是真正有储户丢失存款的时候,银行的态度却让人感到没有单据上写的那样“有担当”。
在多数案例中,银行往往将责任推到员工个人甚至是“临时工”身上。更有银行以“冒领人提供的储户姓名、开户时间等个人信息是因储户泄露所致”为由将责任推给储户个人。
张碧琼表示,银行现在更多的是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来证明自己对于丢钱问题没有责任,因为国家目前对于存款冒领、丢失应该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过总结几次存款被盗取事件银行方面的处理结果不难发现,银行经常是以推出“临时工”的方式撇清关系,在一些法律比较健全的国家,如果遇到这种事情,银行是根本脱不了干系的。
张碧琼表示,员工也好、临时工也罢,都是银行聘用的员工,操作时也是在执行银行的系统,属于“职务行为”,银行应该对员工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目前银行的这种做法可以说很不负责,但苦于相关的法律不够健全,所以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去加以指责惩罚。这就是需要日后国家在相关法律方面要加快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了。
一名高姓律师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虽然国家对于存款丢失或者冒领的处理方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银行的保管责任还是有明文规定的,如果储户能够证明没有将自己的存款相关信息泄露,就应该由银行来承担责任。
目前商业银行频频要求消费者自己取证,否则对“丢钱”不负责。由此,银行价格不菲的安保系统同样受到质疑。有业内人士建议,对类似案件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由银行自证没有过失。对于银行内外串通盗取存款这样的问题,至少银行方面应当为监管不力承担责任。
张碧琼认为,银行现在处于一个阶段,即对内认识到自己的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对外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又不能公开承认过失。从银行的角度来讲,这件事情发生之后,银行肯定会在内部展开整改,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尤其是规范柜台员工的操作程序。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郭华曾对媒体表示,存款丢失越来越频繁,从中小银行到国有大行,一定程度上表明银行对违法违规的警惕意识低下,技术升级迟缓。
一位企业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如果被犯罪分子通过系统漏洞冒领,除非储户参与其中,否则银行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避责推诿只会使银行再次承压,归根结底,钱终究是在银行丢的。无论银行如何推诿、解释、避责都无法自圆其说。只有切实完善合同监管,建立健全可疑交易监测系统等系列措施,才能真正杜绝存款被盗问题。同时银行作为资金的托管方要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