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时政热点:背起债务脱贫 贫困村直呼“压力山大”
“拆东墙补西墙”
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贫困村在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扶贫开发中欠下一笔笔债务;另一方面,由于村集体经济大多名存实亡,基本无力偿还脱贫中欠下的债务。
以大垄村为例,村委会将办公楼下面的三个铺面出租给村民,每年的租金能有八九千元,这基本上就是村集体经济的所有收入,“想要依靠这点钱来还清100多万元的债务,根本无望。”王建红说。
井冈山市茅坪镇马源村党支部书记魏成芳告诉记者,他们村里一年的转移支付总共6万多元,再靠向对口扶贫部门争取一些资金,勉强维持村“两委”的正常运转。“村组干部的工资、办公费都从这几万元里面开支,基本拿不出钱来搞公益事业,更不要说还债了。”
多位受访的贫困村负责人表示,村本级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施工老板找上门来讨债,村里只能找乡政府借来年的财政转移支付,或挪用其他项目的钱还债,“拆东墙补西墙”。
江西省赣州市一偏远山区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告诉记者,很多贫困村无力偿还拖欠施工方的修路款,施工方就只能拖欠砂石、水泥等材料供应商的款项,拖欠转包工头或民工的工钱。
贫困村盼“减压”
针对部分贫困村“负债脱贫”而又无力偿还的状况,基层干部建议,国家对贫困村应“特事特办”,加大投入力度,降低或取消其项目的资金配套要求。
一是建议督促相关扶贫政策的落实。王建红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规定,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但操作上仍有一些项目要求基层配套,希望国家层面强化这一政策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提高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逐步减少或取消地方配套。刘祥志说,要区分平原地区和偏远山区、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等不同类别,合理调整农村公路补助资金。目前交通部门为农村公路修建确定的每公里10万元补助标准,基本能满足平原地区的成本投入,而贫困村不少都处在偏远地区,山路建设成本在每公里30万元左右,同时贫困乡村本身经济实力就较弱,配套压力大。他建议对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尽可能地减少或取消基层配套。
三是对贫困村公益性负债情况进行摸底,建立化解机制。基层干部表示,对贫困村在扶贫开发中因兴办公益性事业所欠下的债务,进行系统调查,认真核实后,视数额用财政等资金逐步偿还,或按有关规定逐步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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