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分析:逗比题目一览无余
2015-09-20 16:09 | 华图网校 | 责编:Hou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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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逗比题目举例3:报社乱报道,到底侵了什么权?
逗比指数:★★★★
甲报社在赛事报道中称运动员乙服用了违禁药物,同时还刊登了乙比赛时的照片。经查乙并未服用违禁药物。甲报社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名誉权 B.肖像权 C.姓名权 D.荣誉权
本题考察人身权,甲报社的做法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见到,但在法律中到底侵犯的是乙的哪个权利考生往往不容易分清,经过此假新闻报道对乙的名誉有毁损,还是用了对方的姓名和照片,对肖像和姓名也有涉及,到底侵犯的是哪个权利呢?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题目中甲的报道是虚假报道,乙并未服用违禁药品,侵害了乙的名誉权。侵害肖像权的要件是未经本人同意和以营利为目的,新闻报道不属于营利,因此甲在新闻报道中刊登乙的照片并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姓名权指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同时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的权利。甲在报道中引用乙的姓名不涉及干涉、盗用和假冒,因此也不构成姓名权的侵犯。荣誉权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题目中并未涉及乙的获奖情况,不属于侵犯荣誉权。因此,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