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面试热点:禁止“老赖”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珠海特区报李英锋: 资阳市不仅将11名失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拉入“老赖黑名单”,还对他们实施了任职资格限制,彰显了惩治失信行为的决心和力度,这些惩戒措施有助于弘扬社会正气,塑建社会诚信,有助于净化代表委员队伍,增强代表委员队伍的纪律性和规矩性,确保代表委员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代表委员都是优中选优层层选举或推荐出来的,都该是各行各业的优秀分子,都该是守法的典范、讲诚信的标兵,都该具有良好的品格。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条有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尽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政协委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的规定不似人大代表这么明确具体,但政协委员更应该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已经成为各级政协的明确要求,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直截了当地提出:“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诚信是立身之本,当代表委员成了欠债不还的老赖,成了严重失信者,甚至连法院的判决都不尊重不执行,那么,他们已经藐视亵渎了法律,已经成了失信的反面典型,已经违背了社会公德和社会良好风尚,已经与代表委员的身份要求、义务要求南辕北辙,他们也就失去了先进性和代表性,不配再做代表委员,资阳市对11名失信的代表委员实施任职资格限制,符合民意,符合人民代表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初衷,符合法治建设和诚信建设的目标。
代表委员不仅不是护身符,还意味着更高的约束标准,更苛刻的要求,不论哪一个代表委员在守法、守信、守德等方面达不到高标准严要求,达不到履职的身份门槛、义务门槛,达不到民众的期待,都失去了任职的资格,都应该被限制,被终止,被罢免。希望各地在监督代表委员时都能拿出资阳的监督效率,都能奉行统一严格的监督尺度。
华图解析: 近年来,随着失信案例的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逐渐缺失,社会冷漠程度在不断加深。“老赖”的出现不仅给法院造成执行难的问题,还可能扰乱社会秩序。而在这些老赖中,甚至有公职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公职人员是服务群众的公仆,人大代表是代表群众利益,为人民说话的“传话筒”,政协委员是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的“智囊团”,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是道德的模范,必须是守法的模范。可想而知,如果让“老赖”成了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代表社会各界参政议政,将严重败坏整个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队伍的形象。如资阳这般,禁止“老赖”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必将对“老赖”产生震慑,既利于推动执行难的解决,又纯洁了代表委员队伍,可谓一举多得。
不得不说,老赖成为人大代表,成为先进典型,暴露了很多问题,有地方保护的问题,有门槛较低的问题,有审查不严的问题,有选举形式的问题,有社会导向的问题。我们需要用制度堵上“老赖成为人大代表”的一个个漏洞。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根本,是最基本的道德问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个人的层面的准则要求。构建诚信社会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最重要的还是每个人都要成为诚信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