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务员面试热点:要让避让救护车成为国人良好出行习惯
@晶报: 同样是同救援车道有关,此前闯入公众视线的消息多是负面的,甚至出现过一些令举国震惊的事件。2012年12月初,在北京,因为堵路,一名50多岁的受伤老人不幸在急救车里离世,这场被网友称为“最惨烈的一次抢救”,曾引发了一场关于“生命通道”的热议。2015年的“十一”黄金周,浙江甬台温高速温州方向发生车祸,但高速硬路肩,也就是生命通道被私家车堵得严严实实,经高速交警10多分钟疏导才打开,受伤司机在医护人员到场后宣告死亡,在深圳,救援通道被堵的事件也多次出现。
随着城市车辆密度的不断增大,路怒行车焦虑普遍存在,如何让救援车辆能在城市顺利通行,是城市管理治理的一道考题。2014年5月中旬,晶报率先推出关注生命通道的系列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同年6月,市交警局与市急救中心联合推出“无忧避让”制度,针对不避让救护车的社会车辆进行整治、处罚,同时对因避让救护车而违法的车辆采取免罚制度。央视亦曾对这一中国式避让救护车的“深圳样本”进行详细解读。一系列措施的相继出台,让城市的生命通道日渐畅通。
这一次,千余私家车自觉给救援车辆让道让人们感受到一种温暖和力量,它既折射出城市文明的提升,也表明给救援车辆让道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当然,我们在点赞的同时也应当意识到,类似的行为虽然值得赞赏,但它不是一种标杆,而是一种理所当然的行为准则,希望这种主动避让的举动能内化为城市的秩序和价值,长久地在深圳留存。
@深圳商报苗凡卒: 在大家的印象中,以前在网上看到的这种“拉链式避让”,都是发生在发达国家。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深圳,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这说明,这种文明的、利他的、充满关爱的行为,已经成为深圳人的一种自觉,已经内化为深圳这座城市的一种软实力。
文明,给大家实实在在地带来了方便。就拿窗口服务来说吧。深圳的窗口服务早已不是微笑服务这么简单,而是用改革精神和科技创新,不断进行流程再造。不论是政府部门的窗口,还是市场化服务机构的窗口,每过一段时间再去,窗口服务都会变得更加便捷,更加人性化。很多深圳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就是回老家办事很不适应,不找人简直办不成事。其实,老家还是那个老家,只是深圳的窗口服务实在是进步得太快了。
文明,为城市实实在在提升了效率。就拿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交通秩序为例,在外人看来,深圳无疑是全国交通管得最细最严的城市,礼让斑马线、拉链式通行、多人合乘车道、黄方格让行等等,听着就让人头大。表面上看,守规矩让大家失去了很多“自由”,可是,在高德地图联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权威数据机构发布的《2017年第一季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中,深圳的拥堵程度仅排名全国第25位。要知道,深圳的车辆密度全国第一,能有这样的行车效率,足以说明,文明出行、文明驾驶提升了深圳的交通效率,也为每一个人增加了福祉。
文明,让每一个深圳人感受到了浓浓的关爱。在这里,来了就是深圳人,不管大家来自何方,深圳都是你的主场。在深圳,9位市民当中就有1位志愿者,从街头的U站,到各种需要帮助的人群,志愿者的身影无处不在。而无偿献血第一城的荣耀最能传递深圳的温暖,因为血总是热的。在关爱他人的过程中,深圳人感受到了自我的升华。在获得关爱的过程中,深圳人找到了自己和这座城市更紧密的连接。
文明,是深圳最耀眼的城市品牌。让我们一起,创造文明,守护文明,享受文明,共同擦亮这块最值得珍爱的城市品牌。
@东方网犁一平: 人们这种礼让和自觉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呢?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有的司机先天有爱心,早就树立了礼让生命的自觉,只要听到救护车的鸣笛声就会提醒自己礼让;有的人受到别人的感染,即被别人感动了,于是也做出了礼让之举,否则,自己会过意不去;有的人则敬畏交通规则,据悉,在深圳市不给急救车让道,则会受到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可以说这部分人的“礼让”是被严厉的惩罚“逼”出来的。
不让道急救车被处罚,是最近几年才动真格的。有的司机“任性”,在高速公路行驶时爱占用应争车道,结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急救车无法通行,更不能及时赶到事发地点急救伤员,有的因此丧命,同时,交警也无法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处理,致使高速严重堵塞。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挤占应急车道所造成的危害人神共愤,所以,重罚社会车辆挤占应急车道、遇急救车不礼让等行为,非常有必要,否则,不知道要耽误多少人的性命。
在重罚之下终于使社会车辆道的司机感到畏惧,从此学会礼让急救车,是社会进步,一方面司机朋友的交通规则意识树立起来了,礼让急救车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对抢救生命大有裨益,值得点赞,另一方面敬畏生命的意识也自觉养成,这是人性的亮点,的确,还有什么比抢救生命更重要的呢?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人吃五谷会生病,今天给他人让道,他日别人也会给“我”或“我”的亲属让道,因此,要把这起暖人事扩散开来,鼓励或引导更多人学会礼让急救车,这个世界就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华图解析: 近些年,因社会车辆不避让救护车而引发的悲剧时有发生,舆论也多有指责。如今,我们为深圳这一幕感动的同时,也让我们把更多的焦点关注到“不让路”的行为当中,这是因为,很多人认为避让救护车只是道德上的行为,和交通法没有关系。实际上,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可以说,避让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这不仅仅是常识、是社会共识、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是即便万般不甘、千般不愿也必须要做的事!这就是法律、也是底线!
所以,要使避让救护车成为国人良好的出行习惯,不仅需要加大对相关避让知识的普法力度,更需提升漠视法规、拒不避让者的违法成本。毕竟,普法是教育,处罚也是教育,而且是伤及违法者利益、强化当事人记忆的最现实教育。只有法律护航,汽车“文明”才会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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